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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好的车被转卖想退订,难!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4年05月30日 字体大小:【
    签订购车合同后,购车者以服务不满意的理由要求车行退款退车,结果遭遇退订难的窘境,后经多次协商,车行最终答应为购车者办理退订手续,承诺在7个工作日内退款。

  东莞汽车行业人士表示,购车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时,一定要填写好双方约定的相关条款,最好在补充条款上能注明无条件退订的约定。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副秘书长邹杰表示,如果“订金”和“定金”两个字眼同时出现在购车合同上,市消委会将以更倾向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支持购车者退定金的要求。

  车主遭遇

  服务不满意遭遇退订难

  家住东莞石龙的王先生近期打算购买一款豪华品牌轿车。4月末,他在东莞某豪华品牌4S店看中一款车,并交了5万元订金,并于5月1日选了车架号尾号为“66996”的现车。在东莞做生意的王先生觉得这个号码很吉利,对这款车型也比较满意。可当他准备到4S店提车时,却被告知该车已被其他客户提走了。

  “我当时就很恼火,之前选定的车被卖给别人,销售顾问还说‘换其他车,要就要,不要就算了。’”王先生觉得自己没有被尊重,认为4S店如此操作,售前的服务给消费者的印象就不好,售后可能会更麻烦,他想到了退订退车,买其他品牌算了。

  王先生随即找到接待他的销售顾问,询问办理退订退车事宜,但此时该名销售顾问坚持说不能退,也没有说明原因,王先生称自己遭遇到退订难的窘境,“当时交订金的时候,我还特别询问过是否能退订金,销售顾问当时说可以退,现在又说不能退。”

  5月16日,王先生向记者出具了当时自己与4S店签订的收据和销售合同。其中,收据上写明“今收到王先生车款订金5万元”,收款单位盖章和经手人签名一应俱全。在销售合同上,王先生填写了个人的基本资料、购买的车辆信息及价格、精品选装及赠送项目、保险和按揭明细等条款,交的5万元被列入为“预付款定金”,而在约定事项上,合同均以“订金”二字描述,其中第二条约定为“订金充任应付款的一部分。合同生效后因乙方(购车者)原因变更或取消订单时,甲方(卖车方)不予接受,订金不予退还。”

  对于销售顾问的拒绝退订,王先生找过懂法律的朋友咨询过,认为自己争取退订的可能性比较大。5月20日,王先生告诉记者,经过不断与车行协商,车行已同意退订,在7个工作日内把款项打入其个人账户。

  业内建议

  条款最好注明无条件退订

  近日,记者走访部分车行了解到,购车者签完销售合同后要求退车退钱的情况也会出现,但这种情况很少,王先生因为车架号不同而退车的情况更少见。因为购车者在选车之前一定会把合同里的相关条款看清楚,销售顾问一般也会把所有的事项列明在合同上。

  “购车合同一旦签订,客户要求退车属于单方面违约,车行一般不会办理退车,但如果车行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让客户提车,客户的按揭贷款银行未能通过或者车行答应过的其它承诺未能兑现,这类特殊情况就可办理退车手续。”东莞骏标东风标致市场经理陈晓波表示,王先生和车行签订的合同有一定问题,“订金”和“定金”字眼同时存在,但约定事项第二条已注明,“订金”不予退还,从法律的角度看,王先生也难以打赢官司。

  “王先生虽然没有把车架号写入合同,但车行销售人员的口头也是承诺,王先生如果有录音证据就好。”东莞陆风汽车路丰4S店销售经理罗义平表示,车商不对在先,该提供的车未能提供,购车者在交订金前未能确定具体车辆,最好在合同上单列一个补充条款,如“在一个月内可无条件退订金”等。

  业内人士陈先生表示,车行玩的是文字游戏,购车者不需要那么纠结,也不存在退订难的问题,主要看车行的销售经理是否想给客户退订,正常情况下都是可以退的,因为车行都不想因此产生负面的影响。

  市消协说法

  购车合同需注明相关细节

  针对王先生的个人遭遇,邹杰表示,订金是预付款,消费者是可以要求经营者退还的,而定金消费者是不可单方面要求退的。王先生签订的购车合同,如果合同上注明了车架号而车行未能提供,车行需双倍退还定金;如果合同上未注明车架号,但有证据证明销售顾问承认其口头承诺的,也可以要求双倍退还定金;如果销售顾问在是否让购车者选择该车架号上表述模糊的,购车者也可要求退定金。如果“订金”和“定金”两个字眼同时出现在购车合同上,市消费者协会将以更倾向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支持购车者退定金的要求。

  东莞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秘书长张华文表示,消费者很容易把“订金”和“定金”这两个词弄混淆,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明清楚相关细节。另外,站在车行的角度,最快速度卖出车能提高资金的周转率,更有利于车商的经营发展,车行里的很多销售顾问可能同时在销售同一台车,在细节方面做得不够,未能做到卖车信息的及时更新,就会遭遇类似王先生的情况。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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