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选车牌 | 违章查询 | 年审代办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今天是:

东莞“电子路考”首日 通过率从7成降至5-6成

来源:东莞时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5年08月04日 字体大小:【
    昨日上午,东莞驾考科目三考试全部实施“电子路考”,虽然考试项目和评判标准没变,但由于安装了车载录像机对考试的学员拍照,一些学员因紧张挂科。

    从当天上午的考试情况来看,实施“电子路考”后,考试通过率略有下降,约为5-6成,而此前,科目三考试的通过率为7成。

    据介绍,8月3日当天,共有637名学员参加驾考科目三考试,有21名考官监考,虽然考生多,但车管所要求,必须加班加点把当天的考试全部完成,预计当天晚上9点多能完成全部学员的考试工作。

    昨日上午10时多,记者来到水濂山路段看到,不少考试车正在路上,学员正在考试。学员陈先生告诉记者,因为实施“电子路考”,车上有摄像头对着拍照,一开始还有点紧张,第一次挂了,后来自己调整好心态,第二次顺利通过了考试。

    “主要还是平时勤加练习。”陈先生说,还有就是不要紧张,只要平时练习好,考试时不紧张,一步一步来,通过考试并不难。

    考官黄警官告诉记者,此次实施的“电子路考”,和广州实施的不一样,广州的电子路考是电子发送考试指令,人工评判,而东莞的是人工发送指令,人工评判,但在考试过程中,有一台车载录像机抓拍考生照片。

    具体来说就是:在考试车上安装一台车载录像机,该录像机能自动抓拍考生照片,也能记录行驶里程,在考试过程中,要抓拍3张考生的照片才能结束考试。评判还是人工评判,评判的标准也没有变。而抓拍照片主要是防止替考现象的出现。

    从当天上午的情况来看,实施“电子路考”后,考试通过率略有下降,虽然考试项目和评判标准没有变,因为考试时紧张,导致一些考生没有通过考试。

    从当天上午的情况来看,通过率在5-6成左右,而此前,科目三考试通过率7成。

    黄警官说,学员只要平时加强练习,考试的时候不要紧张,按照练习的标准参加考试,一般来说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常见的容易挂科项目

    上车准备:上车准备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②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加减挡位操作:加减挡位操作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挡的,不合格; ②车辆运行速度和挡位不匹配的,扣10分。  

    变更车道:变更车道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合格;②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靠边停车:靠边停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②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③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线的,不合格;④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⑤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不合格;⑥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cm的,扣10分;⑦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⑧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扣10分;⑨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的,扣5分。

    直线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不合格;②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③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的,不合格;④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扣10分。

    超车:超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②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③超车时,未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④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⑤超车后急转向驶回原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⑥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不合格;⑦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扣10分。

    掉头:掉头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不合格;②掉头地点选择不当的,不合格;③掉头前未发出掉头信号的,不合格;④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责任编辑:sasa]
发表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都市风汽车网)立场无关!)

车行推荐更多>>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Copyright(c) 2001-2011 东莞市明安网络信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经销商QQ群:35797966 东莞汽车团购QQ群:35909801 常年法律顾问:王树江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粤ICP备09221017号-1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石鼓路段盛嘉汽车城B10号  电话/传真:0769-23125310  E-mail:19917538#qq.com(把#替换为@)  合作QQ:①19917538  

东莞网络警察网上报警不良信息举报工信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