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选车牌 | 违章查询 | 年审代办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明年1月1日起 人不让机动车将受到处罚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2年12月19日 字体大小:【
    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不停车让行(简称车不让人)明年1月1日起开始处罚。但对机动车遇到行人有翻越护栏、冲红灯等违法行为的,不列入“车不让人”处罚范畴。

  车不让人如何罚

  交警部门将对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记3分。据了解,此次整治范围包括全市各区镇所有设置斑马线标志标线及相关交通信号齐全的规范路口、路段,整治行动分为警告曝光期和处罚期。

  行人翻护栏、冲红灯将获罚

  “由于行人相对于机动车属于弱势交通参与者,因此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在任何情况下发现行人横过道路,都应当避让,以确保双方安全。”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行人有翻越护栏、冲红灯等行为将处10元罚款,对于翻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处10元罚款。

  何为车让人

  车让人就是在有交通信号指示的斑马线路口,指示机动车的交通信号灯显示为绿灯左转、右转放行或黄闪灯,指示行人的信号灯也为绿灯放行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应主动停车礼让行人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指示的斑马线路口或路段,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应主动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渠化路口遇斑马线灯黄闪时,应停车礼让行人优先通行。

[责任编辑:sasa]
发表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都市风汽车网)立场无关!)

车行推荐更多>>
东莞汽车网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Copyright(c) 2001-2011 都市风汽车网版权所有 东莞汽车网-网络第一媒体门户网站,关注东莞汽车行业动态!
经销商QQ群:35797966 东莞汽车团购QQ群:35909801 常年法律顾问:王树江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粤ICP备09221017-1号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石鼓路段盛嘉汽车城B10号  电话/传真:0769-23125310  E-mail:19917538#qq.com(把#替换为@)  合作QQ:①19917538 ②286242651 

东莞网络警察网上报警不良信息举报工信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