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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多辆车违反深圳限外《通告》 东莞车最多

来源:东莞时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5年02月03日 字体大小:【
    深圳交警于2014年12月29日同步发布了《关于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须按规定路线和区域行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具体内容可查阅深圳交警局官方网站),明确在早晚高峰期间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须按规定路线和区域行驶。为期1个月的政策缓冲期即将结束,自2月1日起,在完善标志标识的基础上,深圳交警将正式开始处罚。

    根据2月2日81套车牌自动识别系统监测数据统计,当天早高峰(7—9时)违反《通告》的机动车共有5522辆,较上周同一时段8827辆下降37.4%。其中省内外市车3813辆,占69%,前三名依次为东莞车672辆,广州车590辆,肇庆车380辆。另有外省车1709辆,占31%。前三名的依次为湖北车204辆,北京车144辆,四川车142辆。

    东莞紧邻深圳,那么东莞车主前往深圳的话,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昨日,深圳交警就限外相关内容专门做了解读。东莞交警提醒粤S号牌车主,去深圳要提前安排好时间及行驶路线,以免被处罚!

    解读

    《通告》确定限行时段、道路、对象?


    答:一是限行时段:工作日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30-19:30)期间。二是限行道路: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三是限行对象: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大中型客车不受限制,货车进入深圳市道路行驶的应按照规定办理通行证。

    《通告》规定的除外情形包括哪些?

    答:根据《通告》,下列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一是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二是持有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三是粤港、粤澳两地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此外,对进出深圳各口岸的车辆,按照以下指定路线行驶的不予处罚:(一)深圳湾口岸:沿江高速、东滨隧道、东滨路、沙河西路;(二)皇岗口岸:广深高速、皇岗路(皇岗口岸段)、百合路、同庆路、福田南路(皇岗口岸段);(三)福田口岸:广深高速、桂花路、国花路、裕亨路;(四)罗湖口岸:布吉路、文锦北路、布心路(泥岗西路至洪湖立交段)、洪湖西路、人民公园路、和平路、沿河南路辅道;(五)文锦渡口岸:布吉路、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六)沙头角口岸:盐坝高速、盐排高速、深盐路、沙盐路、沙深路。

    执法方式、处罚标准?

    答:深圳交警将采取执勤民警现场查处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对认定的违法行为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对违反《通告》规定的车辆驾驶人处300元罚款;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123号)规定,一次记3分。

    除适时组织开展设点现场查处、专项行动等现场执法外,将主要通过“车牌识别系统”等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抓拍执法。自2月1日起,系统监测到非深号牌载客汽车在深圳限行道路、限行时段有行驶记录的,第一次、第二次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起依法处罚。 

    深圳交警将采取哪些人性化执法措施?

    答:一是在认定“行驶记录”次数时,一台车一个工作日限行时段内无论行驶在几条限行道路被记录的,只认定为一次行驶记录;需要处罚时,一个工作日仅处罚一次。

    二是深圳交警近日将在门户网站增加“非深号牌载客汽车进入深圳申报”入口,绑定手机号码,通过提前申报准许非深圳号牌车辆每月1次在深圳限行时段、路段行驶。

    三是对运送危重病人、救助危难的外地号牌车辆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所有人、驾驶人于24小时内申报,经核实的不予处罚;考虑已充分筛选了车辆的行驶记录情况,为最大限度便利当事人,原《通告》规定的“可以申请一次免除罚款”的内容不再执行。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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