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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佛莞本月起对外地黄标车闯限行区罚款200

来源:省交管局 作者:佚名 日期:2014年09月19日 字体大小:【
    记者日前从省公安厅获悉,从2014年9月1日起至11月15日,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4市和顺德区公安、环保部门将借助覆盖城市道路网的电子警察执法系统(俗称“电子眼”)联合开展查处异地黄标车闯限行区试点工作。

    “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因这些车辆只能领取黄色环保分类标志而得名。我省环保分类标志分为绿色标志和黄色标志两大类,其中绿色标志分为四种,黄色标志仅一种。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辆年检时,到环保部门委托的机动车检测站或环保检测站进行排气检验,按照检测结果,领取相应的环保分类标志。环保部门对环保分类标志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据环保机构检测,机动车尾气排放是我国城市空气的主要污染源之一,而一辆排放标准为“国零”的黄标车,尾气排放与28辆“国四”标准汽车的尾气排放相当。为加速淘汰黄标车,加快城市空气污染治理,尽快还市民一片蓝天净土,我省已初步形成了党政同抓、部门协作、处罚和淘汰补助并举的良好局面。

    此前,为有效治理黄标车这一重要污染源,广州、深圳等地市公安交管部门联合环保部门率先开展黄标车电子执法,已取得初步成效,并积累了一些经验。随着执法条件和执法环境的日渐成熟,省公安厅和省环保厅近日联合决定,将跨市黄标车闯限行区交通违法纳入日常执法和监管范围,以进一步挤压黄标车的运行空间。同时,深圳、佛山市政府也出台了黄标车淘汰补助等配套性措施,鼓励黄标车所有人自愿报废、提前报废黄标车。

    试点期间,公安和环保部门分工协作,严查严处黄标车闯限行区交通违法行为。对环保部门认定的黄标车,一旦闯入限行区域,“电子眼”将自动识别和抓拍,并将对有关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对驾驶人一次记3分。车主对黄标车认定有异议的,可向违法发生地公安交警部门申诉,也可直接向车辆登记地的环保部门申诉。

    下一步,公安和环保部门将联合向全省逐步推行该措施。可以预计,短期内,黄标车在我省大中城市的活动空间将大幅缩小。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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