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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转让代价太高的哥嗟叹“伤不起”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4年08月13日 字体大小:【

    12日,有出租车司机向记者爆料称,自己想辞车转行却发现将面临高额违约金,不得不继续开出租车。记者了解到,在东莞开出租的的哥都必须和出租车公司签署为期5年的承包合同,想提前退出就得交违约金,且面临保证金被没收的危险。


  出租车转让代价高


  12日,东城的哥廖先生向记者反映,由于生意清淡,其准备把承包的出租车转给他人,廖先生称的哥签署的出租车承包合同期限为5年,承包期内退出,将要面临高额违约金。   


  对此,东莞交通部门回应称,据《东莞市出租小汽车承包合同》相关约定,承包方因个人原因将车辆转交他人经营的,应向发包方交纳相应的违约金(剩余合同期限每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承包金作为违约金)。也就是说,当前东莞一类出租车承包费为6330元,廖先生还有两年才到期的话,需支付12660元违约金。


  “这等于我三到四个月的收入啊。”廖先生表示,这么高的违约金,自己不敢再轻易提转租辞车了。


  记者了解到,承包期内退出,的哥还有可能面临8万元合同保证金打水漂的危险。


  从东莞华悦客运一位的哥为记者提供的合同上看,的哥们在承包期未满退出时确实非常被动。记者细查合同发现,在合同保证金一项,就要求作为乙方的出租车司机一次性向甲方(出租车公司)支付8万元的合同保证金。合同规定,如乙方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且无需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或者没有出现因为乙方的事由导致甲方财产损失的情形,则甲方应在合同期满后三个月内将合同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而在“乙方义务”中也有一条关于合同保证金的规定:乙方不得将承包车辆或其营运牌证再行转包、转借、转让给他人经营、使用,如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合同保证金。也就是说,的哥想要把出租车转给他人经营,将面临合同保证金全部没收的境地。


  另外,合同上也指出,如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则甲方有权没收全部合同保证金,还可要求的哥支付甲方承包期可以取得的全部承包金收益(包括预期收益)等。


  转让两月无人接盘


  面对高额违约金,的哥辞车难,但要想找到接盘的的哥也不易。“我都已经在出租车上贴了两个月的转让广告了,至今无人问津”,万江一的哥小刘告诉记者,他给下家开出的条件是:只收7.5万元保证金,但都没人愿意接盘。记者了解到,小刘在出租车公司的保证金是8万元,他只收7.5万元,实际是给接手的出租车司机让利了5000元。


  “我的车离到期还有1年半时间,到期后净赚5000元”,小刘表示,虽然东莞政府前阵子给的哥们降了租金,但开出租车太辛苦赚钱又有限,自己不想干了,结果竟找不到下一个承租者。“白班司机一天还能赚100多元,夜班司机一天有时连100块都赚不到,收入低太辛苦,所以没人愿意干”。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出租车生意淡薄,是广大的哥思退的主要原因。记者了解到,的哥都是两班倒,两人轮流开白班、夜班,全年无休每天工作12个小时,但扣除租金、杂费后,每月收入也就3000-4000元。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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