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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2月1日起 全市拟限行黄标车

来源:东莞日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4年03月06日 字体大小:【
    昨日,市环保局发布《东莞市机动车环保标志限制通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补充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及有关单位征求意见。记者从《意见稿》中了解到,该局拟于今年7月1日起将环城路纳入限行范围;12月1日起将各镇(街、园区)中心区纳入限行范围;2015年1月1日起,将所有黄标车辆纳入限行范围;2015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全市限行。

  据悉,届时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将按照相关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2015年将限行所有黄标车

  记者了解到,根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东莞市机动车环保标志限制通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东环〔2010〕79号)(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我市已从2012年12月15日起,实施第三阶段在用汽车环保标志分类限行。也就是全天24小时禁止没有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市内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没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东莞大道、体育路、胜和路和石竹路通行;每天8:00至20:00,禁止没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东莞环城路(不含)以内区域通行。

  同时为了方便市民出行,考虑到东莞的客运公交车老化比较严重,客运公交车在短时间内无法全部淘汰,市环保局决定对在限行区域内经检测合格的国Ⅱ标准公交车辆,补发“东莞市内不受限行”印章的黄色标志,实行黄绿标管理,不实施限行措施。

  此次市环保局参照广州、深圳和佛山等周边城市的做法,在《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意见稿”,明确规定了限行对象,即2014年12月31日前,除国Ⅱ标准柴油黄标车外,其他黄标车辆限行;到2015年1月1日,将所有黄标车辆纳入限行范围。

  限行范围逐步扩大到全市

  《意见稿》称,将在2014年至2015年,用两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在已实施的三个阶段限行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环保限行区域到全市范围(过境高速公路除外)。

  这包括第四阶段限行(2014年7月1日实施),将环城路纳入限行范围,即每天8:00-20:00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我市环城路通行。

  而第五阶段限行(2014年12月1日实施),将各镇(街、园区)中心区纳入限行范围,即每天8:00-20:00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我市各镇街中心区域通行。

  到第六阶段限行(2015年12月1日实施),将全市限行,即从2015年12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东莞市内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东莞大道、体育路、胜和路和石竹路通行;每天8:00-20:00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我市通行。

  镇街限行执法每月最少四次

  记者了解到,环城路纳入限行范围后,环保限行电子抓拍系统将由公安交警部门利用现有设施科学规划建设。各镇街中心区限行区域,将由各镇街自行划定并向市环保局备案。各镇街环保限行执法由属地镇街政府组织交警大队与环保分局联合实施,每月不少于四次,交警部门抓紧建设各镇街限行区域电子抓拍系统。公交黄标车可给予1年时间过渡,过渡期内暂不在镇街中心区限行。

  市民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对上述方案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意见反馈邮箱:hbjcqs@sina.com

  二、联系电话:23391068,23391092

  三、信函地址:东莞市南城体育路15号市环保局车气所收,邮政编码:523009。

  四、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2014年3月19日。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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