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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申领使用新规施行半年多 东莞约2000名司机记满12分

来源:东莞时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3年07月30日 字体大小:【

    2013年1月1日,东莞对非现场执法交通违法开始记分,目前已经有约2000名驾驶人开始出现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被记满12分的现象。日前,本报接到不少市民咨询,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了,会有什么影响,该怎么办?

    “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被记满12分的,交警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交警支队民警介绍,驾驶人要参加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清除记分,机动车驾驶证才能恢复使用。

    除了要参加学习考试外,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被记满12分的,对驾驶证的使用,会带来很多不便,请广大驾驶人一定记得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11种行为一次性记12分

    交警支队民警介绍,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123号令)已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根据规定,对于11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除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外,还将对驾驶人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

    这11种交通违法行为是: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8、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9、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10、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11、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这11种交通违法行为,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很容易导致严重的后果,最终害人害己。”民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平安出行。

    一周期超两次记12分要重新路考

    对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1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交警支队民警还提醒: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记满12分后,如何恢复驾照使用?

    学习7天再预约考试

    合格清分后恢复驾照使用


    交警支队民警介绍,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将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学习后,车辆管理所会在2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驾驶证恢复使用;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在东莞如何办理学习和考试呢?交警支队民警介绍,如果驾驶人被记满12份,要凭身份证到南城西平交通管理服务中心或违法所在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领取“满分学习通知书”,凭借“满分学习通知书”前往交警支队车管所对面的崇华车管服务站学习一周,需要随身携带身份证。

    7天学习结束后,凭加盖学习章的学习单前往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一楼办理预约考试。预约考试时,请携带以下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满分学习通知书》;3、驾驶证照相回执,四张驾驶证照;4、接受教育凭证。

    按照规定日期到考试中心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带上成绩单回车管所办理清分手续,驾照即可恢复使用,不合格者预约下一次考试。考试地点为:东莞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

    对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如继续驾驶车辆的,除暂扣驾驶证外,还将被处200元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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