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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避让校车,将被罚200元记6分

来源:东莞时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3年04月09日 字体大小:【
     昨日,《东莞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来后,就社会车辆如何避让校车,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办法》规定,“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

    如果社会车辆遇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时,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将会被处200元罚款,记6分。

    路线拥堵,校车可优先通行

    《办法》规定,“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同时还规定,“遇交通拥堵的,交通警察应当指挥疏导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因此,校车行驶过程中遇交通拥堵,不可以绕行。对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线路行驶的,可以处200元罚款,记2分。

    校车不能随意在路边接学生

    《办法》规定,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驾驶校车违反规定随意停靠上下车的,可以处200元罚款,对驾驶人记2分。

    校车未载学生 不能使用校车标志

    《办法》规定,“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位置放置校车标牌”。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不得使用校车标牌。如果违反规定,可以处200元罚款,对驾驶人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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