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起 东莞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上调1元
来源:东莞日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1年05月06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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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6次市长办公会议昨日举行。会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冷晓明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我市出租车燃油附加标准的请示》、《关于印发东莞市污泥集中处置管理暂行规定的请示》、《关于制定东莞市贯彻实施广东建设自然保护区示范省方案(2010-2015年)的请示》、《关于解决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补助资金的请示》等内容。
【燃油附加费】
“蓝的”燃油附加费调至2元
由市物价局提交的《关于调整我市出租车燃油附加标准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称,我市从2006年6月开征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一、二类出租车(即“蓝的”和“新蓝的”)在运价外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费每车次1元,三类出租车(即“黄的”)免收。
自2006年以来,国内成品油价格不断调整,燃料成本上升已严重影响出租车承包者的经营收入,出租车行业以及交通主管部门已提出调整出租车运价、建立出租车油运价联动机制的建议。
市物价局称,此前,国家发改委已下发《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提出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各地可采取调整出租车运输价格或收取燃油附加费的方式进行疏导。随后,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城市出租车收取燃油附加的通知》,称经省政府同意,全省各地城市出租车经营者在燃油价格大幅上涨时,经批准可在运价外向乘客加收燃油附加费。
《请示》获会议审议通过。为了确保我市出租车行业的正常运营,化解油价上涨对出租车营运带来的压力,从今年5月10日零时起,一、二类出租车燃油附加标准从每车次1元调整为2元,三类出租车从免收调整为每车次1元。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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