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非“绿标”车禁行五路段
来源:东莞时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0年08月03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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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区域限行,这是东莞首次。
各位车主可要看清楚了:在环城路(不含)以内区域,禁止未持有环保标志的汽车通行。在东莞大道、体育路、胜和路、鸿福路和石竹路,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通行。
禁行时间是全天候24小时。环保标志分类限行按照“先市内、后镇街,先路段、后区域”顺序分步实施。
此外,在限行区域内经检验合格的国Ⅱ标准公交车补发绿色标志,实行黄绿标管理,暂不实施限行。
同时,悬挂部队牌照的车辆以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不属于限制通行的车辆范围。
时报提提您,如果您的车还没有申领环保标志,记得赶快到环保部门申领,避免出行不便。要说明的是,环保检验标志的领取和换发不收取费用。
东莞拥有超81万辆汽车,下月首次实施区域限行,市民肯定有许多疑问。昨日,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市环保局。
释疑
减少208万辆国Ⅲ车污染排放
记者:此次路段限行,估计会影响多少车辆?
市环保局:截至2009年12月,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25.5万辆,其中汽车拥有量81万辆,高排放车辆超过17万辆。高排放车辆指的是达不到国I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辆(即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也就是说,此次限行受影响的车辆肯定超过17万辆。
但是,限行这批高排放车辆对空气质量的好转也会有所助益。据机动车检测数据显示,1辆超标高排放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相当于14辆同类的国Ⅲ标准车排放量,17万辆高排放污染物车辆相当于208万辆国Ⅲ标准车排放量。
达不到国Ⅲ标准的在用车辆限行
记者:哪些车辆是限制通行的?
市环保局:限行的车辆范围主要包括装用点燃式发动机、达不到国I标准的和装用压燃式发动机、达不到国Ⅲ标准的在用车辆(含本市和外地车辆)。
目前,我市客运公交车老化比较严重,约有80%以上的车辆未达到国III排放标准。基于客运公交车在短时间内无法全部淘汰的特殊情况,为方便市民出行,我们将对限行区域内经检测合格的国Ⅱ标准公交车辆补发绿色标志,实行黄绿标管理,暂不实施限行。
同时,悬挂部队牌照的车辆以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不属于限制通行的车辆范围。
已领环保标志又未到期的车不用申领
记者:请介绍下车辆环保标志的核发标准。
市环保局: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Ⅰ及以上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暂不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机动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记者:车主怎么申领环保标志?
市环保局:已领环保标志又未到检验期限的车辆不用申领。其余车辆分三类情况。
一类是,未到定期检验期限首次核发的国Ⅲ标准、国Ⅱ标准和国Ⅰ标准(汽油车)汽车,可凭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到核发点申请核发环保标志;国Ⅱ标准(含)以下柴油车和国Ⅰ标准以下汽油车,凭有效排气检测报告、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到核发点申请核发环保标志。
一类是,到定期检验期限的在用机动车,必须按照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方法标准进行排气检测,凭有效排气检测报告和机动车行驶证到市环保局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点换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一类是,本市初次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应当在上牌后的一个月内,凭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证明(新购置登记车辆凭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到市环保局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点申领。
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中无法查询到的车型,按照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判定方法处理,具体判定方法可在网上查询(网址:http://dgepb.dg.gov.cn)。
在本市行政辖区内长期驻留超过1个月的外市号牌机动车,其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工作参照以上程序执行。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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