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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理由富家子减刑58%

来源:互联网 作者:maliyun 日期:2009年11月18日 字体大小:【

主审法官详解量刑,称案件不属于肇事致死逃逸

前村官之子麦某源,驾奔驰撞了留学生蒋从威获刑一年半,此案披露后,引起热议,绝大部分网友认为量刑过轻。为何会判一年半?主审该案法官昨日详解量刑缘由,称合议庭定下的基准刑是三年半,因自首等3个减轻或从轻情节,共减刑了58%。而被害人的父亲蒋先生也正式放弃向检察院申请抗诉,言语中流露出颇多无奈,建议有关部门干预此案。热度系数:★★★★★

    焦点1算不算自首?

    法官:主动投案且供认基本事实,应视为自首

    关于自首问题,庭审时,被害人蒋从威的辩护律师称,麦某源投案时,否认其在案发时知道自己驾车撞倒人,是没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不能被认定为自首。

    麦某源在庭审时说,案发时天上下着大雨,他因为近视,并喝了“止咳水”等,看得不大清楚,感觉是在案发路段跟什么物体发生碰撞,没有查看就直接开车回家睡觉。第二天了解到案发路段有人被撞伤并结合自己所驾车辆有损坏的痕迹,认为与自己有关就到公安机关自首。

    刘法官说,在有关部门提供的落案经过中,跟麦某源说的差不多。麦某源在公安机关未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主动投案,其供述只是为逃逸行为寻找不合理的理由,但对其驾车撞倒被害人以及存在逃逸情节的事实没有异议,而且在庭上供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故应视为自首。

    对于有些网友拿此案跟“杭州飙车案”相提并论,刘法官说两案没有什么关系,卷宗材料没有显示当时存在飙车的情况。

    焦点2 算不算肇事致死逃逸?

    法官:蒋从威救治较及时,不能说是“肇事致死逃逸”

    庭审时,蒋从威的辩护律师也提到,蒋从威被撞后,11天后不治身亡,是与麦某源撞人逃逸有直接的关系,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间。不少网友也认为,蒋从威是被麦某源撞死的,麦的行为是肇事致死逃逸,而不是法院认定的肇事逃逸。

    对此,刘法官说,判断是肇事逃逸还是肇事致死逃逸,主要是看肇事者逃逸的行为是否导致被害人身亡。本案中,蒋从威是撞伤后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蒋的同行朋友文某马上打了120,长安医院几分钟内就赶到,应该说救治是比较及时的。举个例子,司机撞人后逃走,伤者没被他人发现,没及时转送医院救治,因失血过多而死亡,这种行为就是逃逸行为致人死亡。本案中,因蒋从威被撞后及时得到了救治,是在抢救无效十几日后死亡,即使肇事司机麦某源留在现场,也不影响本案的后果,故不能说是“肇事致死逃逸”。

    焦点3 量刑一年半是否太轻?

    法官:属肇事逃逸,基准刑是三年半,三个情节减刑58%

    为何最终的量刑是一年半?这是引发争议最大的一个问题。蒋从威的辩护律师称,蒋从威的死亡与麦某源开车撞人后逃逸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麦的行为是肇事致死逃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重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此,刘法官说,首先该行为是肇事逃逸,按法律规定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合议庭当时定的基准刑是三年半。“为何不是六年半而是三年半?”面对质疑,刘法官说,该案中麦某源如果撞的是一人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的情节,基准刑就会向七年靠近。

    刘法官说,判一年半,是因为麦某源有3个减刑或从轻的情节。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40%,合议庭是酌情减少了30%;当庭自愿认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合议庭酌情减少了8%;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30%,合议庭酌情减少了20%。3个情节共减刑58%,所以最后量刑是一年半。

    对话

    “我很累了,希望检察院主动介入”

    蒋父昨日放弃申请抗诉,声称对于案件“不想说了”

    昨日下午,被害人蒋从威的父亲难过地告诉记者,经过思量,他决定放弃申请抗诉。据了解,蒋家早年从广西老家来到东莞,十几年前在长安办了个模具厂,已在长安安家,家境殷实。蒋父曾告诉记者,肇事的奔驰S350,他也曾经买过一辆。为何会放弃申请抗诉,蒋父欲言又止,言语中颇多无奈。

    记者:今天是决定是否申请抗诉的最后一天,你怎么想?

    蒋父:我没有提出抗诉,这个事情媒体报道了,检察院应该也知道,希望检察院主动介入。

    记者:你觉得检察院需要主动介入的理由是什么呢?

    蒋父:检察院是代表人民的吧,看到这个东西检察院应该去做,上级法院也应该(把此事)反映出来。

    记者:你的意思是判决不公?

    蒋父:这个(一审判决)公布出来了,有常识的人都知道。

    记者:那你为什么不自己去申请抗诉呢?

    蒋父:作为一个父亲,我该做的也做了这么多了。对这个我不想说了,昨天你们报纸上有句话,就代表了我的心声。

    记者:你是指“还要在长安生存,不得不考虑现实情况”那句吗?你有顾忌?

    蒋父:顾忌当然是有的,但我不愿多说。我也很累了,跑了一年多了,现在想把心思放在自己的工作上,你们要报道这个事,可以去采访法院,采访交警,采访律师,少提我一些。

    记者:但你毕竟是这个事情的当事人。

    蒋父:你觉得东莞已经改写中国的法律吗?法庭是公平正义的化身,开车撞死人怎么也应该判三到七年啊

[责任编辑:mali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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